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所需資料
一、申請辦理提供材料:
1、申請報告;
2、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;
3、企業章程、綜合分析報告;
4、資信證明;
5、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、身份證復印件;
6、經營管理、技術、財會人員名冊及相應的職稱證明;
7、車輛行使證復印件,車輛駕駛人員駕駛證件、從業資格證,搬運裝卸人員操作證復印件;
8、辦公場所、經營場地證明;
9、企業經營管理、車輛技術管理及運輸安全管理等制度;
10、消防合格證明。
二、辦事流程:
1、企業向交管所提出書面申請,填寫申請表;
2、經辦人員對申請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,出具告知單;
3、資料齊備后,由交管所人員到企業現場審查,符合辦證條件的,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,報市交通局運管處制證或審核,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不辦證的理由;
4、市交通局運管處審核后,報省運管局或頒發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和車輛《道路運輸營運證》;
5、憑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辦理工商、稅務登記手續后方可經營。
三、工本費收費標準:
1、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
2、《道路運輸運營證》(含標貼)
四、 辦理時限:
1、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:業戶資料齊全后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交管處;
2、《道路運輸證》:業戶資料齊全后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交管處。
辦理部門:
當地車管所
每年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、道路運輸運營證進行年審。